招聘岗位
药品生产负责人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药品生产管理体系的构建与运行,监督受托生产企业按照GMP管理规范进行药品生产。
加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信息沟通,监督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委托协议及质量协议约定与药品生产管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监督厂房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组织完成设备验证、清洁验证等关键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
参与受托生产方的资质评估与现场审计,派驻人员全程监督委托生产过程,审核委托方技术文件(如工艺验证报告),确保委托生产合规性。
审核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暂存条件应符合内控标准要求,避免生产过程中因存储不当影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
审核受托生产企业厂房设施和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确保满足委托生产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
确保生产培训体系有效运行,组织全员开展GMP规范、操作技能等专项培训与考核。
建立药品生产相关文件,审核或批准委托生产药品与生产相关技术文件。确保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国家注册核准的处方、工艺制定、工艺规程,并与实际生产相符。
审核与委托生产药品相关的生产变更,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变更已按照规程处理完毕。
配合质量部门对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指定具有药品生产经验的人员参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的现场审计。
配合质量部门开展自检工作,并组织生产人员积极整改自检发现问题。
任职要求
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者优先。
具备5年以上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其中至少3年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有无菌药品生产经验者,优先考虑。
精通药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熟悉生产流程规划与运营优化,具备药企生产管理经验。
熟悉《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法规要求,能独立应对监管检查与合规审计。
具备跨部门协作能力,擅长与研发、质量、销售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生产与市场衔接问题。
对药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能快速响应质量投诉、召回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主导执行。